您好:
向您咨询一下购房的问题:
我现在天津工作多年,是外地户口;老公是本市户口。我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在天津河东区是婚前购买的;老公名下没有房产。
现在想卖掉我名下房产,和老公一起再买一套房改善。 打算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购房 (老公没有公积金)。
不知道可否行得通?(因为听说有“外地人在津不能够买第二套房”的说法)
如果房产证上写我老公的名字,用我的公积金贷款,这样可以么?
白晶晶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8月17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