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区领导
我是滨海汉沽四季花苑的业主,2011年1月办理了入住手续。当时按物业的规定交纳了装修保证金2000元(本身此规定就是不合法的),不交就不给办理入住手续。当时说:装修完工后经物业验收合格退还押金。结果,装修完工验收合格了想退还押金,物业工作人员却说:得等3个月才能退。等了3个月去退押金,他们又说:现在停办。我问他们为什么不能退?答曰:具体原因我们也不清楚。这里我就不明白,为什么经他们验收合格了,押金怎么就不退还给我呢?他们怎么就这么不讲理,物业公司有什么权利压着我的保证金不退还。
本小区隶属创润物业公司 电话:67110671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此问题还需您与物业沟通,如不能得到解决,您有权运用法律武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特此回复。
滨海新区政府
201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