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您好:
我是居住在陈嘴阳光花园1-1-201的住户在今年7月27日这天,小区内的消防栓被过往的汽车撞损,照成小区停水。通水后聚然间水压升高所产生的巨大冲击力,将我屋内节水阀门底垫磞开,造成屋内大面积透水。屋内物品被泡水中。通知物业人员前来检修,(漏水问题就是检修人员查出来的)物业负责人认同上述损失理由,但一切损失费用均由业主负责,原因是已经入住,但是我不认同这样的决定,理由如下:
1:所损坏阀门属建筑原材料,原装位置未被改动。
2:此配置不会被经常拧动,属不易损材料,没有意外原因不易损坏,此次损坏完全是因水压骤变发生嘣击事故,正常水压下假设有渗水现象也不会造成屋内大面积渗水。
3:如果没有入住属空房,也不会有财产财物被泡问题,也就没有损失费用问题。
以上问题我不知该如何应对,请区长明示。住在这样的带隐患的屋内,精神上是有压力的,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还会出现问题。
2011年8月5号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8月12日
尊敬的刘沛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陈咀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
陈咀镇答复如下:经查,漏水原因是由于业主安装空调外机打过墙眼打在了一楼雨棚上的水槽内,室外机的高压氟管眼和雨棚的下水管平行,造成雨棚上的水槽内的水顺空调室外机打过墙眼回流进入室内。目前物业方已派出专业工人上门维修,给您带来的经济损失也已协商解决。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