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1年8月2日在和平区滨江道与河北路交口一存车处存电动车,摊主要1.5元/次,并说从7月1日开始涨价的,请问情况是否属实,但为什么有的地方是1元呢?
尊敬的张越勇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区政府已责成有关部门办理,并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和平区政府为民服务网络办公室
2011年8月4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核查办理。您反映的电动车存车收费问题,经核实,确有存车点在和平区风雨里,属公安和平分局管理。我委检查人员已对收费人员进行政策宣传,并对其多收费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退还顾客0.5元。
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