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事情经过: 2011年7月29日,孩子因发烧39度,去天津市儿童医院就医。起初挂的门诊主任号,经主任诊断,发现孩子口腔长疱,该主任便草草在病历本上很坚决地写上了“手足口”,并把我们打发到了门诊楼对面的南楼就诊。儿童医院的南楼条件简陋得简直是还不如普通的县级医院。很多患儿都被家长抱着,坐在简陋的椅子上输液。经过一番诊断排查,我们的小孩也要输液。经过询问诊断医生得知,就在这种很简陋的条件下,居然还有确诊“手足口”的患儿在输液治疗,与其他的疑似病例没有采取任何有效的隔离措施。对此,我提出质疑,为什么不采取有效隔离措施,会不会交叉传染?诊治医生对此无法回答。为了避免感染,我别无办法,只好选择回家吃药治疗。主治医生在病历本上注明了“家属拒绝输液”。我想大声说:“不是我拒绝,在这样的环境下,是我不敢,我没有别的选择,必须拒绝!!”
投诉建议:1、儿童医院的主任们能否再提高一下自己的诊断水平,更科学、更严谨些,请对所有的患儿尊重、负责!
2、高烧的患儿和他们的家属已经非常难受、焦急了,再没有一个舒适、干净卫生的就医环境,可以说对他们雪上加霜。迫切要求改善“南楼”的就医环境,最基本能达到“门诊楼输液室”的水平。
3、希望卫生主管部门加强对儿童医院的监督管理,对我们的未来负责,为所有的就诊儿童创造舒适、卫生、安全的就医环境,确实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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