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
2011年7月25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梅厂镇进行调查处理。
梅厂镇针对您的问题一一答复如下: 1、如果百姓已上城职保险,但未到领取日期,还可以上失地保险,以后可以两险合并。如果不上失地保险,政府不予补贴。2、原为农业,现已转为非农业的在校大中专学生可享受村集体资产分配。3、买房有困难,可适当减少购房面积。
由于拆迁工作中的补偿、分配、保险等政策比较复杂,在此不便详细答复,具体问题请您向本村干部、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他们将为您详细解释。如仍有疑问,可向梅厂镇示范镇建设办公室咨询(电话29534093-8226)。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11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