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国土房管局领导:您好!
我是10年毕业来天津工作的,户口在北方人才市场,属大龄青年,女朋友户口及工作均在外地,暂未婚,想购买限价房,有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如果婚前以个人名义成功申请限价房购买资格,在轮候购房期间结婚了,是否依然还有资格购买限价房?是否需要重新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请?
2、如果以个人名义购买了限价房,婚后房本上是否可以为夫妻双方的名字?是否可以用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还贷?
3、以公积金贷款,限价房首付为百分之多少?
望解答,衷心感谢!
小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7月13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