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9年去黑龙江兵团下乡知青,一个孩子.按政策早已回津,并以结婚。我原单位97年解体,下岗后回津打另工生活,并于2000年在津南买楼房一套。我明年退休,爱人是牡丹江知青以退休,这种情况是否可以办理回城投奔子女?需办那些手续.如何办理.盼回复.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7月13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照户口管理规定,您可凭书面申请、能证明天津籍知青身份的原始迁出记录、身份证、婚姻证明等材料到属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