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局领导:您好!
我和女儿是移动公司多年的老客户,最近遇到一个难题,经多次找移动客户服务中心和经办单位-----东丽区无暇街移动营业厅反映和交涉,问题得不到解决,在无奈情况下,特向您反映,希望能得到妥善解决。
事情的经过是:今年1月29日我到东丽区无暇街移动营业厅办理了停机保号业务,当时经查询话费余额13元多,我又预交了50元的停机保号预存费,签了协议。可是,在今年6月24日到营业厅办理开机业务,被告知:5月7日因欠费0.37元被注销号码了,当时我就补缴了0.37元。他们的解释是:1月29日我办理停机保号后又结转了12月底和1月份发生的几笔国际漫游费。我提出按协议规定因5月7日开始欠费后到6月24日,不到2个月规定的销号时间,故要求恢复原卡号。营业厅于7月7日给我恢复了卡号,通知我去取卡。但被要求预交150元的预存话费,否则不给卡。理由是我女儿已经用了6年的老卡号最后一位数是8。因我女儿马上就要返校了,12月底前暂时不需要这个卡号,需要继续办停机保号业务,所以不需要存150元的话费,他们这要做,我认为是不合理的。我女儿的手机号是2006年就办的,不是新选的号。所以请求局领导协调解决,本着自愿原则预存停机保号话费,不要强迫预交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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