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来信已收悉。接信后,我们立即责成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您到保障中心办理医保卡,没有给付机打凭条,是因为市制卡中心系统确实出现了故障,网路运行不稳定的现象时有发生。工作人员答复须2个半月是因为办卡的时限至少是45个工作日,中心工作人员是按照市制卡时限的规定予以的解答。所以须耐心等待。
2、您对原有医保卡而没有照片为什么要重新办理新卡有误解,因此事是按照《津人社办发(2011)14号“关于做好医保卡换发社保卡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将医保卡全部换发社保卡,以方便持卡人有一卡多用的功能,您误认为是重新办理医保卡。
3、您对工作人员所提及的“外地人”有所反感,实乃是一个概念上的口误,工作人员所说的“外地人”是指户口在街域管辖之外的人口。并没有丝毫歧视外地人的本意。这一点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注意言语的严谨性,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同时,中心工作人员也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对在工作的瑕疵没有做到使群众满意表示诚恳的道歉。今后有关单位也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做到言语和蔼、言辞准确,解答问题清楚明白。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北辰区政府
2011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