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大连的户口,在大连工作3年,单位给交保险。后因个人原因离职,单位把我的保险转入临时账户了。9个月后我在天津这边工作,单位给交保险。现户口仍在大连。请问:我那9个月的保险还用交吗?在哪交呀?我的保险关系可以转过来吗?如果生小孩,费用怎么报销呀?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应在天津市就业后参保,曾经的间断缴费向户籍地询问补缴事宜。流动就业人员可以办理跨统筹范围转移社保关系。在本市参加生育保险,自然分娩3000元,剖腹产不伴其他手术3600元。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