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革命烈士唯一的女儿,父亲解放战争牺牲,有民政部颁发的烈士证书。我在本市有正式户口,退休前在饮食工作,没有任何住房补贴。以前老伴有房,七年前卖了几万元原想再存些钱买房,谁知现在买不起了。现今无房,暂借住亲戚房屋,儿子早已经结婚不在一起住了。亲戚说不要钱,我们只能每月给一千元,还要欠人情。我们老两口养老金去年收入不到三万五千元。还要看病。生活压力很大。前几天,见报载,本市廉租住房补贴放宽准入条件。不知是否可以申请?就去房管部门询问。答复是:你们以前有房虽然早就卖了,也还是按照有房且超出使用面积。我说:“以前有房也不是我的。并且我现在没有房住,是事实呀”他回答:“那房管局就解决不了了。”
我只好向民政局求助。民政局是我们烈属的娘家。为什么人家事业单位退休的也给多少万的住房补贴?我们饮食行业不分房,也没有补贴?请民政部门帮助我们烈士家属减轻一下生活压力吧!谢谢
袁凤荣同志:
您好。您的咨询已收悉,稍后答复您。
天津市民政局
您好。我局优抚处的同志已电话联系您,具体解释相关政策。
201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