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领导:
我家在恒益隆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办理收房时晓波物业收取了1000元装修押金,现在装修完了,物业过来验收房子,说六楼的楼梯口拓大了,不能返还装修押金。装修时开发商没有提供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物业的装修协议也没有规定楼梯口是否可以动,再说楼梯口如果按照交房子那样用根本没办法上去。我们的楼梯口仅适当的做了扩大满足了上楼需求并且为对公共设置造成影响,而且装修时物业人员还上来看了一下也没说什么代表了同意。请相关部门制止物业的违规行为,尽快按照规定返还装修押金,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了解情况。办理结果我们会通过二次答复的方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西青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6月27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区政府十分重视,立即责成区房管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已经与您联系并向您解释说明了相关情况。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