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本人情况如下,我于2006年5月于河北区金品家园购置了一套商品房(90平米),目前贷款未清。 我们夫妻两人户口都是天津武清县豆张庄的非农业户口,现在能否将户口迁至河北区房屋所在地(金品家园)处?
敬请回复,多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22日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待您取得名下产权住房后,您爱人可投夫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