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户口,与天津男人再婚,婚后我带一孩子8岁,我想把孩子户口转来随继父,为了孩子上学方便,资料都备齐了,但是所里说现在新政策要满三年,我想问是满三个年头,还是到第三年领结婚证的那个月才叫第三年,因为没说具体,所以还是不清楚怎么叫三年,希望您能告诉我!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22日
尊敬的宁琳: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和本市非农业人员再婚满三年以上,孩子不满18周岁可投继父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