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母亲现在有糖尿病,在门诊特殊病买药,半月一次,因为近期要去外地生活一年左右,请问怎样办理多买药的手续?报销手续有无变化?
尊敬的网友: 您好!医院对带药量是有严格规定的。您的母亲如果是退休人员,到外地居住的子女或亲属居住半年以上的,可以到所属社保分中心办理异地安置手续。异地安置居住的退休人员自行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三所综合医院,一、二、三级医院各选一所,也可以根据本人所患病种选择相应的定点专科医院。在选定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市医疗保险规定结算,在非选定点医院就医发生的费用不予支付。办理异地安置的手续可咨询所属社保分中心。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