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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周**   提问时间: 2011-06-10 19:44
 标题:楼板内暖气管道漏水由谁负责修理
内容:

    我家住在西青区津涞道汇颐花园小区。

    前几天楼下的人找来说我家漏水把她家屋顶淹了。

    我们去查看发现在客厅和卧室连接处有大片水渍。

    我家客厅和卧室附近只有一个暖气。但是露在地上的部分看不出有任何漏水痕迹。

    仔细查看后发现墙面与地面接缝处有潮湿痕迹。

    找了物业说怀疑是埋在地下的暖气管道有漏了的可能,但是不能确定。

    供暖公司和物业都说这个过了保修期(08年8月入住的)他们不管。

    要修就要把暖气附近的地面都凿开,沿线找漏点,是不是暖气漏了,漏点在哪都不确定。而且都要自己找人自己花钱弄。

    我想咨询一下,这暖气管道埋在楼板里的为什么还要业主自己修,业主又不可能把管道弄坏,而且供热两年之后才坏,这应该是管道质量问题吧。

    这以后要是成天这漏那漏的,家里还怎么住人啊。地砖地板都要破坏,这是很难修复的。

    请问有没有负责解决这些问题的部门。供热公司难道只负责收采暖费,对于管道的养护都不负责任么?

回复部门:市住建委   回复时间:2011-07-06 17:19   是否超时:是

周女士:

    您好,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户外供热设施和户内的共用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维修、管理;住宅用热户的户内供热设施由用热户管理,需要更新改造的,更换供热设施的费用由用热户承担。非住宅用热户的供热设施管理责任,由供热用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对新建房屋的供热设施,应当承担两个采暖期的保修责任。未履行或者拖延履行保修责任的,供热设施的保修期顺延。保修期满后,由供热单位负责接管供热设施。”

      您可直接向天津市供热办进行电话咨询或投诉,电话:23284009。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监督。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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