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是安徽户口,在户籍原地没有参保,到北京工作后第一次参保,工作1年后保险暂时断掉了,2011年来到天津,现在在天津一家公司工作并开始参保,我在北京那部分保险金可以转到天津来吗,还是必须要转回安徽户籍地?
尊敬的网友: 您好!流动就业人员可以办理跨统筹范围转移社会保险关系。您到本市就业并参保,可以将保险关系转移至本市。(男不满50周岁,女不满40周岁)。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