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本人58岁08年在街道病退。日前,因冠心病复发在武警医院门诊被收留住院治疗,属本年度第二次住院,住院14天,治疗过程是验便验血/输液/彩超/冠脉造影/放3个药涂支架。
今天出院结算总计费用是94079.38元。
其中医保报销44953.05元(含药品费7162.10元、检查费3441.00元、治疗费3458.94元、手术费7.00元、床位费259.00元、医用材料费30625.00元)。
其中自己负担54071.64元(含起付费500.00元、自费39424.16元、增付项目9702.18元、起付标准以上自负4445.30元)。
出院回家总是感觉自己负担54071.64元有些不对劲,太高了,达到57.5%,现在向各位领导咨询一下,是否在企业和街道病退报销标准不一样?还是60岁以下与60岁以上不一样?在支架介入前问过医生裸支架和药物支架报销比例是一样的。记得大病15万元以下报销标准约80-90%,为什么我的报销比例为42.5%这样低呢?
盼望您的回复!谢谢。
每日服用清单: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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