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2011秋季高中招生在即,呼吁教委尽快出台高一蓝印学生的招生政策,重点是未能参加天津中考的初三毕业蓝印学生,不知道怎么让孩子入学高中,家长自己找学校大多遭遇不明不白的高收费,特别是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孩子极不公平。
蓝印生应平等享受天津市民的教育待遇,市领导也多次强调,但因为没有明确这些未参加天津中考的初三蓝印生的招生政策,导致各区县公办重点中学私自大大提高收费,让蓝印家长难以承受之重。
强烈建议市教委商有关部门以文件明确:
1、对未能参加天津中考的即将入学高一的蓝印生,各公办重点中学在招收时应首先采取考试选拔的形式,对达到标准的减收或免收蓝印费;对达不到标准的,根据学校承受能力自行接纳,但标准应不高于相应档次高中择校生的收费标准。
2、各高中校应严格执行发改委制定的非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同时教委需要明确在发改委制定的收费标准下如何对蓝印生(重点是未参加天津中考)收费,如果不明确,就没有学校自觉按规定标准收费。
天津市的蓝印政策是市政府制定的,允许蓝印意味着天津市能够接纳这些人,这些人有权利平等享受天津市的教育等资源,希望相关部门像看待天津正式市民一样,也希望我们的公办高中不要办成以营利为目的的学校,我们的目的是教书育人,请给蓝印家长们的心里留下一个美丽、纯净的天津大都市形象,给孩子们一个平等、友好、团结、融洽、和谐的学习气氛。
最后,再次恳请教委领导重视此事,尽早研究,谢谢,谢谢,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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