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籍黑龙江,09年结婚。
配偶06年正规大学本科毕业,后户籍由学校转移到天津,目前已经在天津工作5年整。工作性质是国家公务员。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否做为人才家属随配偶落户天津。
另外,我本人也是正规大学本科毕业,先后在两家企业工作满三年,以我本人情况可否落户。
如果可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6月7日
尊敬的白雪: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可按人才家属政策到属地公安机关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