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跟爱人在北京工作,孩子出生后跟我上了天津的户口,上了医保以后,肯定是经常在北京看病,不仅是急诊,普通的发烧感冒也是在北京看,基本是不会在天津看病,是不是意味着孩子的医疗就不能报销呢?异地安置只是适合成人吗?谢谢,盼望着贵部门的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① 参保学生、儿童临时外出期间因急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指在外地急症住院就医),可以按照《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报销范围和标准支付。 ② 对于具有本市户籍的已参保学生、儿童在外地就读期间,应按照《天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外地就医管理办法》(津劳局[2001]326号)的规定进行异地安置登记。参保人员选择当地一、二、三级及专科医院各一所,在其参保缴费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登记表》进行备案。在备案医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予以支付。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