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我所新购置房产的小区内,出现大批外来打工人口集体群租商品房的情况。我所在小区是新建小区,由于出现部分业主囤房待高价出售现象,有的业主便将房屋出租给酒店、饭店、建筑等外来打工者。这些群租团体,一间商品房少则10几人,多则几十人,集中居住在小区内,而且他们流动性很大,吵闹混乱,给其他业主的生活起居带来很大不便,更重要的是对天津生活居住的安全带来很严重的潜在问题。为了保证天津居住环境的质量,恳请市有关领导出台治理办法,除规定人均最小出租面积外,还需限制这种以非家庭或个人为单位,类似宿舍性质的集体外来人口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还我市一个安全、干净、健康的生活环境。万分感谢!
张冬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5月26日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所留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请查收。
此复
2011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