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塘沽迎宾园小区的居民,小区内许多住户将地下储藏室出租给外来打工人员,地下储藏室没有上下水、排污设施、通风差,租户在地下室洗衣、大小便,在小区内倾倒污水,污染了小区环境。更令人堪忧的是,租户在地下室生火做饭,烟熏火燎的同时也形成了火灾隐患(前年小区内一间地下室就因租户私拉电线发生了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已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八条明确规定: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
希望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还居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网友:
您好,你的留言我们已经收到,已经转交到有关部门,因问题的调查核实处理需要一定的时间,具体处理结果我们会在二次回复中给您答复,请您耐心等候。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滨海新区信访办
2011-5-24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了解,相关部门正着手制定宣传提纲与专项整治方案,将于近期上报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将与公安、街道、物业、法院、消防、工商、税务等相关部门共同展开宣传与治理工作。
特此回复。
201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