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你好,我于去年8月替我老公(当时他出差去的青岛)去河东房管局提交限价房申请表,第二周领回了收入调查表,去我们东新街服务中心拿收入证明表,(说有期限,两周之内办完证明手续提交房管局),但是当时我老公在外地出差回不来,就没去单位盖章填写收入证明,此时我也没工作,这个事情就搁置下来了,后续手续也没再提交,也没通知河东房管局这个事情我们不办了。
今年我有工作了,然后今天 2011.5.11上午去河东房管局以我的名义提出限价房申请,填完表格,等待下周再去取表格。下午房管局工作人员告诉我老公,我们这次办不了,因为有去年申请时的记录,所以这次信息录入不进去,他们也没办法。
我想我是属于符合限价房申请条件的,只是在第一次申办过程中自己放弃后续提交材料,那房管局的系统应该把我们申请的信息记录放到曾经申报过的板块里,即使再申请,系统也可以录入。这只是一个申报软件的功能设置问题。恳请房管局主管限价房和主管软件开发领导考虑类似我这种情况,我们将不胜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