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近日,在我所居住的本溪路昌图楼13号楼发现有人私自饲养家禽,每日把小鸡放养在楼栋外,非常吵闹,而且脏乱。由于我家有老人常年卧病在家,家禽的叫声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家人正常休息。而且家禽的卫生问题也很令我的家人担忧。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在城区内饲养鸡、鸭、鹅、猪等以及其他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禽畜。”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帮我们解决此问题。
2、还有,在昌图楼一带,经常发现有人遛大型犬在楼群里,不分时间,不分季节,主人经常不给大型犬栓任何狗链,任其肆意穿梭在楼群间,经常吓到周围的邻居,而且主人对此都不闻不问,从来不管自家的大型犬。根据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第四十条规定“养犬应当遵守本市养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而且此人饲养的大型犬有没有正规的养大型犬的相关许可凭证,也有待考证。
再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为我们群众解决以上两个问题,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5月1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十分重视,民警及时到达现场进行了查处,并已对犬只进行了处理。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