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和平区升安大街怀远里小区的居民,本小区居委会和和平交通队联合通知不容许机动车进入小区,都让停外面,可是外面的车位很少,有的时候回来晚了,只能停在便道上,没有占路,但是和平交通队的说车子违章停放,罚款。请问,我们能把车放在哪里?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提出的问题,2011年5月6日下午,我支队和平路大队违法处理民警通过电话与您进行了交流和答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之规定,即按照法规要求机动车应停放到机动车停车场或公共停车泊位。祝您生活愉快!
交管和平支队201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