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领导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丧假假期的相关规定,从网上了解到相关法律规定,丧假只允许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病故准予请三天假,不知道爷爷是否属于直系亲属?但是直系亲属的定义貌似在《婚姻法》也有规定,直系亲属分为直系血亲,以及直系姻亲,都属于直系亲属范围。不知道如果遇到爷爷病故是否可以向用工单位请假?是否符合丧假规定?如不符合是否与婚姻法相关定义有冲突?并不符合人情?毕竟在中国传统观念里,爷爷以及太爷都属于直系。请相关领导予以解答,能否说明相关劳动文件的规定以及出处?谢谢领导,如有打扰请海涵。
尊敬的网友: 您好!劳总薪字【1980】29号规定,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集体情况,有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祖父死亡,不在享受丧葬假的范围。我们会将您的建议转往业务部门。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