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1991年根据天津市政府人均不足2.5平米以下解困的有关政策,在现“天津华一责任有限公司”(原“天津第二轻工机械厂”)分到偏单拆大一间,可是到现在房屋权属仍没落实。也没有房本,也不知算什么性质的房屋。当时解困政策是国家,单位,个人三方出资,我们个人出了一部分钱。我想知道人均不足2.5平米以下的解困房屋产权归属有没有政策?如何落实?分到房后单位解困小组口头告诉我们:居住后单位不收房租,也不管维修。当时也不懂这些,只想可有间房了,就这样到现在。近些年来我也找过单位行政部门,要求解决产权问题,可是单位总以各种借口推托,主要借口是:以前的材料找不到了为理由。没有产权证户口上不上,买个二手磁卡电表也过不了户。想改变住房条件也不能交易。现在我老两口已退休,真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们一想到这房子的产权问题就只有唉声叹气,成了心病。看到“北方网政民零距离”这个栏目又燃起我们的希望!希望领导能帮助我解决二十多年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把天津市政府为民解困工作好事做圆满!
为盼!
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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