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户籍天津河东区,人才市场的集体户口,我老公非津外地户籍(也是集体户口);目前我二人都在北京工作,我怀孕了,准备办理准生证等一系列证件,然后给小孩落户;咨询河东分局,答复我除了买房,不能落户,原因是人才不同意,而我老公那边也是他原来公司的集体户口,已经离职自然也办不了户口。这样,我们的孩子将来是怎么都不能落户了,除非在我两的户籍地买房!?请教有没有别的解决方法吗,不然这种情况,难道只能逼我们买房??而目前的房价太高,国家调控也不希望我们这段时间买,请帮忙问一个可以解决的办法,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2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