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关部门检验,我厂购买的豆粕掺有53.5%沙子,在当地和制假地派出所报案均不受理,后又将我厂推到东丽分局报案,东丽分局不予受理又推至区工商局受理,区工商局不予受理又推至区质量监督局受理,质量监督局又推至区农委,区农委又推至区畜牧水产局,区畜牧水产局又推至区法院,区法院对此事也不进行受理。我是一名普通农民,在进饲料过程中购买了掺假饲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经过多次与政府部门立案都不能给予合理解释与解决,望有关部门能尽快协调处理,别让更多农民受骗后无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