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好,来信收到。您所提出的问题我们已及时反馈相关单位,待有回复第一时间答复您。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宁河县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
网友你好:
感谢来信,现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潘庄镇朱头淀西台村本次土地流转是县政府重点工程之一,用于开发建设森林公园和观光型设施农业,期限为三十年延包土地到期,即18年,流转费每年年初一次性发放给种地农民,具体情况是:
1、西台村本次补偿费分配方案,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法律程序,召开“双委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同时,以投票决议的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2、经村民决议,西台村的知青不能享受流转费分配,其原因是,一、西台村的知青享受着天津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二、西台村的知青没有分得土地。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宁河县政府
201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