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区委领导: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信件!
我是一个在外地打工的宝坻人,女,30岁,我的女儿出生快9个月了,《出生证》、《准生证》都有,我的家人曾多次到宝平派出所咨询“孩子上户口的问题”,派出所称需要宝平街道办出一份《证明》方可给孩子上户口,但是,宝平街道办领导说不能给开证明,理由是出嫁女子女落户有困难。我于09年5月份结婚,对象是安徽农村人,家境贫困,公婆不能帮我带孩子,所以我的孩子从10年7月份出生就没离开过宝坻,一直由我父母帮我照看,因为宝坻的生存条件比安徽要好一点,所以,我们打算把孩子的户口落在宝坻。我的户口和我父母在一起,因为我没有房子,所以每年回家都和父母住一起,两位老人身体都不是很好,每天都在为外孙女户口的问题发愁,我在外地上班心里也不踏实,想尽早把孩子户口办好。恳请区委领导调查并协助解决!感激不尽!
尊敬的“张红运”网友:
您好!您所咨询的关于“孩子上户口真困难”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已责成区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待有确切结果后我们将再次向您反馈。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宝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尊敬的"张红运"网友:
您好!您所求助的关于"为孩子落户"的问题,区领导十分重视,并责成区环保局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按照2010年相关户口政策,您为自己女儿办理随母落户事宜需当事人携带《证明》等相关证件方能办理。为核实有关情况,必须当事人亲自到属地派出所进行办理。
二○一一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