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领导了,我和我爱人在2009年结的婚,我是天津市的非农户口,我爱人是河北省的农业户口。我知道现行的户籍政策是年满35岁,在津结婚居住十年以上的可以转为天津户口,想替我爱人咨询一下,到时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或者是我们现在需要在哪个部门做一个登记吗?以便于到时证明我们已经满足这些条件了。我向属地派出所咨询过,他们的回答也模棱两可,谢谢,焦急等待中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4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按照户口管理规定,如您爱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与我市注册企业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在津有落户条件,可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