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价房地[2003]337号《关于我市原有居民住宅补建供热设施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中对原有居民是如何界定的,也就是说满足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使用该文件?
何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4月18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请向物价局咨询。感谢您对天津城建的关心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2012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