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刚刚离校的大学生,签了天津津南区一家公司,解决津南区的户口(集体)。在签合同时,公司人事说要签一个协议,说明未来三年不能毁约,否则还有毁约金,说是津南区的政策。请问津南区是否有类似政策?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您好,来信收到。针对您所提出的问题,区政府工作人员和承办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同您本人取得联系,了解具体情况,详细讲解了政策内容。同时也与“吉艾科技”进行了沟通,重申了政策内容。为了保证我区企业引进人才的稳定性和促进企业的发展,外省市高校毕业生作为引进人才来我区企业工作的,一般需签订《津南区引进非津人才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服务期限一般为1—3年。协议是用人单位和应聘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的,协议于学校办理派遣手续之日起生效。
希望您一如继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各项工作,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祝您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津南区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