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是一家外企职工今年4月3日,3年合同到期
目前为止单位还没有和我续签合同,也没通知不续签合同
请问如果不和我续签,单位陪我多少钱?保险上到几月份
12个月工资包括什么?单位还发过一些福利卡算工资吗?
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用人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合同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未提前通知或通知不足三十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三十日通知。终止合同的经济补偿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保险缴纳可以上到3月或协商缴纳到4月。计入工资台账的部分计算为经济补偿的标准。
祝您生活愉快!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