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多次以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贵局提出申请公租房,想我的情况在贵局已不陌生,只因我自95年始租房乞今已16个春秋,漂流之苦、苦不堪言。现公租房的相关政策已出台,且在市内各区相继陆续的办理,对照我的申请条件,我权在申请人群的“第二类”之中。
然现在的政策只办理“享受三种补贴的申请人群”,我的申请到位还要等等,又因我的现租房的租期于今年的4月9日到期,这将对于我这个残疾老人来说,无疑是困难增加了一倍,所以我想拜求贵局,看在我们夫妻都是老知青、我又是唐山76年大地震的致残者(大地震令我失去前妻、我的右下肢被砸致残)、我和现在的老伴年退休金总额是3、3万元、且我老伴身患脑梗、高血压、冠心病多年,所以我的家境十分的困难。观此境况,我恳求你们能不能通融一下,特殊的照顾照顾我们,能为我们提前办理“公租房的入住资格”,圆我们多年的“居有定所”之梦?拜求了!谢谢!
张国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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