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95年始租房乞今已16年矣,漂流之苦、难于言表,获悉“公祖房的相关政策”已出台,且开始运作,对照我的申请条件,我权在申请人群中的“第二类”既人年均收入不足3万元。据悉,现在的政策只办理“享受三种补贴的人群”,我现在的条件还需等等,然我的租房日期于2011年4月9日到期,所以我还不能一次搬家到位,这对于我这个残疾老人来讲,将面临着超负荷的挑战,所以我想拜求你们,能不能通融一下,对我是不是特殊的照顾照顾,看在我们都是老三届的知青,我又是76年唐山大地震的致残者,我们老两口的年退休金总额是3、3万元,我老伴又患脑梗、高血压、冠心病多年。家境十分的困难。恳请贵局能不能破例为我们提前办理“公租房的入住资格”,圆我们多年的“居有定所”之梦?此奢侈之求,实出无奈,愿谅情能解决为盼!我真的好难好难啊?拜求了!谢谢!
张国柱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您好,留言收悉,就反映相关问题我局有关部门已向您做了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此复
201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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