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天津市东丽区詹滨里的住户。詹滨里居民区的生活用水费用是由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负责收取。我于2010年6月接到该公司的续存水费通知,通知单上写着累计应交纳水费160元。我在2010年6月3日续存水费200元。我在本小区居住多年,每次接到欠水费通知都及时交纳欠费。在2011年3月19日又一次收到了续存水费的通知,并且附带了一张欠费各月明细,令我不解的是,居然有2009年1月、3月、5月、9月、11月、2010年1月、3月的欠费。为什么在2010年6月交完欠费还要在2011年补交2009年的欠费呢?作为一名公民用水交费是理所当然的责任,但是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的催费方式的确令人费解。为什么煤气费和电费的收取都能让居民看的清楚明白,而此公司的水费的收取却不能让人们心明眼亮呢?而且在19日本小区的众多居民同时收到了此种催费单都很难理解。在此次续存水费通知单上只有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的落款,没有此单位的公章,致使让居民们难以辨别真假。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水业管理提起的重视,给本小区的众多居民一个明确的解释。
尊敬的网友: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正在办理之中,请您耐心等待我们的回复。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28日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责成我区有关部门查询此事,现回复如下:
已联系居委会协调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公司,查询欠费单。
201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