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领导您好!我是滨海新区汉沽管辖区杨家泊镇东李自沽村的村民。名叫李学常,今年49岁,我恳求你们帮我办理一处我村集体住宅规划区内的住房用地使用证书。因为它不仅使我们能安居乐业,更是我们生存的条件。
我村已经有10余年不批宅基地了有些村民确实没有房子住,就拿我来说吧:三户(母亲;妻子和我;还有两个儿子;长子24岁次子16岁)共住一宅--平房三间。于是我想建一所新房,从2008年长子要结婚急用住房开始,我多方办理土地使用证都没成功。于是就在2001年时垫的地基(当时村两委会批给的地基建了新房给长子结婚用,可是,今年汉沽管委会土地规划局来人说:你家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是违章建筑并要求我们自行拆除,我想不通,房子是没有土地使用证,但是,我们自己不能造证,房子虽然没有证,但是不能拆的,因为他是我们一生的心血,是我儿子的婚房,是给母亲一家人改善居住条件的承诺,是和谐社会的体现,在近期不能搬迁的情况下一味的不准农民新建住房和谐社会怎能体现,仅此我们恳求您能帮助我们补办新房的土地使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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