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前不久本人发过一篇关于和静家园3号楼房产证,自入住起两年多了一直未发放过的问题,贵局给予的解释是开发商未做初始登记,不过我看过相关的文章,好像说入住满两年可以自行申请房产证,请问真的可以吗,如果可以应该准备什么手续,去哪办理,流程是什么?如果不可以,我们现在找开发商,开发商说这个房子产权已经不归他们了,要我们找南市拆迁办,不过这个部门已经解散了,我们去哪里找?他们对于这个问题是在互相推诿,我们只是普通百姓,对法律方面不是很了解,如果当时因为开发商某些自身问题,政府不给与办理初始登记,到最后是我们百姓遭殃,我们当时是响应政府号召,觉得这是政府安排的房子肯定有保障,才搬到这里来的,现在都过去这么久了,没人理睬过这个事情,我们有种被欺骗的感觉,麻烦您能给与我满意解答,谢谢您了。
史健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将您提出的问题转交责任单位,将按时向您反馈结果。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22日
您好,留言收悉,经核查,和静家园坐落于河东区东兴路与广瑞路交口南侧,由河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该项目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未进行规划验收,暂不具备房地产初始登记的条件。
此复
201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