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委十分重视,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我们会将办理结果通过二次答复的形式告知您,请您继续关注。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3月23日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回复如下:
2011年3月31日津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支队将处理结果回复质安总队。对于网上反映的问题,津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支队立即到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该项目己于2011年11月份之前已完成绝大部分外墙保温施工,目前只剩下龙门架,施工电梯口处尚未进行外墙保温施工。该工程原设计为B2级保温板。2011年建设单位根据住建部与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对外墙保温材料的等级进行了变更,变为了B1级保温板。日前现埸己进行了清理工作,将原有的保温材料全部清埸。现在新的保温材料已进场进行见证取样复试工作。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表示,在复试结果出来之前,不进行外墙保温施工。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