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均是外地来津工作大学生,我去年四月入职,她今年四月入职,我已是天津集体户口,在和平区,她也即将申请办理。我们目前租房住,平均年收入低于3万,且有一个女儿,由于没有住房,故还未给女儿上户籍,现在老家。我们这样的情况符合公租房政策吗?如果符合,可以租两室吗?需要去哪里办理手续?谢谢!
范进秋同志:
您好,留言收悉,我们已在天津住房保障网公布了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及信息,您可以登录www.tjfgnet.gov.cn了解公共租赁住房相关申请条件。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201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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