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现在的户口所在地是天津市河东区,于2010年7月入住天津环球金融中心津门公寓,但是还没有产权证,只有购房合同,当时买房时,据销售人员介绍,此房产权为70年,可是当我们到和平区户籍科咨询时,民警说这个房子属于公寓,不能迁户。这让我们很迷惑,当时销售人员讲这里可以迁户的。
我的问题主要是两个:
1.我能否拿着购房合同落户和平区?
2.这里的划片是属于哪个小学?
期待您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按照市教委小学入学政策,小学入学按照户口所在区入学,不得跨区。因此依据您目前的条件,是不能在和平区上小学的。祝您生活愉快!
和平区教育局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