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母亲今年48岁,有糖尿病两年了。是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苑家堡的村民。今年是村委会给统一上的农村合作医疗。请问1.她可以报销医药费.2.可不可申请门特3.如果可以申请门特去哪里申请,带什么东西。联系电话和负责人麻烦都告诉我一下。谢谢。。
尊敬的王新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在一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仁和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30%。武清区门诊特殊病(糖尿病)登记责任医院有:武清区人民医院,医保科电话:82172619;武清区中医医院,医保科电话:29338843转8053。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起付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4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