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王*   提问时间: 2011-03-14 10:49
 标题: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问题
内容:

    我的母亲今年48岁,有糖尿病两年了。是天津市武清区汊沽港镇苑家堡的村民。今年是村委会给统一上的农村合作医疗。请问1.她可以报销医药费.2.可不可申请门特3.如果可以申请门特去哪里申请,带什么东西。联系电话和负责人麻烦都告诉我一下。谢谢。。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1-03-16 10:21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新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上的留言后,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可以享受门、急诊和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在一级医院(各乡镇卫生院、仁和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发生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30%。武清区门诊特殊病(糖尿病)登记责任医院有:武清区人民医院,医保科电话:82172619;武清区中医医院,医保科电话:29338843转8053。门诊特殊病的报销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住院标准执行。起付标准为3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7万元,一级、二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65%、55%、45%。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热点推荐
创意涂鸦 助力创文
公交603路新增10余个站点
南开危改广场重新开放
记者追踪
·《百姓问政》:路口拥堵 信号灯两年没装上;不归我管 交警支队镇政府各自有理 武清区:年底前亮灯!
·3万平方米违建市场拆除 留下脏乱差
·我的4颗牙去哪儿了
·千余户居民没有社区服务 如何补短板?
·入住三年不通污水管网 究竟为何?
网民反馈
·网民:感谢各级领导,解决百姓生活难题!
·网民:感谢区政府和属地综合执法大队为百姓办的实事
·网民:职称问题圆满解决 感谢蓟州区委
·网民:感谢河东区政府和属地派出所为百姓办实事
民生词典
电子年检标
养老保障待遇支付
征信异议申请
地铁老年优惠卡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机动车登记
个人信用报告
人才落户新政
因私赴台
[点击查看更多]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全部
全部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