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是武清居民,今年和往年一样,我家暖气多次报修,工人师傅也多次上门维修,解释说暖气没有问题,可是暖气始终冰凉!进水温度非常低!我多次找供热单位解决,协商他们一直推脱要测温,测温后温度为14度,低于天津规定的的室温要求!供热单位说等相关规定出台后,减免费用!
而今又起诉我们?为什么?
希望政府关心老百姓的冷暖,督促相关部门解决此事!
谢谢!
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留言收悉,我委责成有关部门处理,我们将及时研究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1年3月17日
该房屋由国环一站负责供暖,经国环一站测温卧室与客厅温度只有14℃.按照《天津市供暖采暖费退还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在供热期内,经测量,低于标准温度2℃-6℃之间的,退费比例为50%,现国环一站已同意按此规定办理,退还此部分费用。经协商,供热站同意再补偿业主20天的取暖费。
由于颐安西区高层(共3栋)均存在1楼和8楼暖气不够的共性问题,供热站已联系天津设计院对房屋供暖系统进行改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201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