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孩子2009年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子,办理了公积金委托提取,收取了6000多元的保证金,几个月后由于工作的变动,公积金转到了开发区,委托提取总是失败,我们一直用现金交还款,请问保证金能退吗?谢谢!
尊敬的网友:
您好,在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须与担保公司和贷款银行签订担保合同,担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担保公司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用所购住房以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并签订抵押合同。担保公司应监督检查抵押物状况。所以担保费无法退还。由于开发区缴存的住房储金尚未纳入市内统一管理,工作账户变动,可能会造成委提失败,您可以办理委提终止。委提失败不等于还款失败,您只需要保证代扣账户中余额充足即可。更多问题请您详询96266,欢迎浏览我们的网站:。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1年3月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