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5年7月全日制大学毕业,当日来到天津工作,与单位均有劳动合同,还上有五险一金,于2009年利用公积金贷款在北辰区购买了商品房。
请问一下,我是否符合大学生人才引进的政策,可以把户口由河北省转移到天津,放在现在的住房街道,或放在人才市场也可,只为解决孩子上学问题,谢谢!
您好,留言收悉,我局已责成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尽快答复您提出的问题。
天津市公安局
2011年3月7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户政部门十分重视,根据您的情况,按现行户口管理规定,您可到房屋所在地公安机关按人才引进政策申报在津落户。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免费户政语音服务热线:4006-110-698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天津公安工作的大力支持。
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