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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赵**   提问时间: 2011-03-01 13:48
 标题:关于外地人购房及蓝印户口的几个问题?
内容:

    1、我2月28日在武清购买商品房一套,即将取得购房发票和契税票,近期听朋友讲取得购房发票和契税票后购房人要立即到公安局进行蓝印户口登记备案,请问是否是这样的程序?

    2、我的房子是期房!在拿到房产证前蓝印政策变了,是按照契税票时间的政策为准吗?

    3、蓝印户口需要每年进行年审吗?

    4、蓝印转为红印后是否可以出售房屋或迁移户口?

    在此对天津政府各部门的网上回复高度表扬,回复精确及时,老百姓谢谢你们!

回复部门:武清区   回复时间:2011-03-07 09:1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认真研究和办理中。请继续关注二次答复。

武清区政府督查室

2011年3月7日



尊敬的赵先生:

    您好,收到您在天津政务网《政民零距离》栏目的留言后,武清分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在武清区购房办理蓝印户口不用事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

    二、蓝印户口政策是天津市人民政府研究制定的,蓝印户口政策目前没有调整,如果调整安调整后的政策操作。某个单位和部门无法预计未来政策将会如何变化。

    三、蓝印户口目前不需要年审。

    四、蓝印户口转为正式户口后可以迁移户口,如果你将所有户口全部迁走后,可以出售房屋。否则你的户口将无处挂靠。

    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推出更多的意见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

 

 

                             公安武清分局

                             201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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